一、人生的幸福完全取決於自己
1. 世界其實很單純,是人們主觀的定義使其變複雜而自尋煩惱,同樣一件事情因定義的不同可以是好事也是壞事。
2. 主觀的想法,就像一個墨鏡,而要快樂自在,就必須要有『勇氣』。
3. 人是可以改變的:過去發生的事情無法決定未來,而是取決於「目的」。簡而言之,人想做什麼都是可能的,不要歸咎於過去、環境把自己困住。(不要因為過去的經驗、環境而認為導致現在甚至未來無法改變或更好)
4. 阿德勒心理學否認「心理創傷」的存在,一件事情是創傷還是經驗,會因定義不同而有不同結果。一個人決定要如何生活及看待自己的人生,都是他自己選擇的。
5. 人會捏照憤怒的情緒,有些人會為了大聲吼叫的「目的」而製造憤怒的情緒。因為情緒是隨著「目的」而完全可以控制的,情緒只是達成目的的「藉口」。
6. 阿德勒認為人可以不受「情緒」及「過去」控制,經歷過什麼事情不是重點(客觀),重點是我們要如何看待、解釋這件事(主觀)。『人並非是受制於過去的原因而行動,而是朝向自己決定好的目的而行動。』
7. 每個人都為自己認為的「善」而行動,但這個自認為的「善」是依自己的價值觀跟想法而產生,未必是普世價值認可的善,也可能會導致自己「不幸」。換言之,所有的「幸福」與「不幸」,都是自己選擇的結果。
8. 「生活型態」可以影響一個人的性格與氣質,也就是對人生採取的思考或行動的傾向,也就是看世界的角度(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)。這個對「我」是怎樣的人定義,通常是十歲左右養成。但是人其實可以改變,只是人們往往決定選擇「不要改變」。
人生決定於「當下」,若對現狀不滿意,應該要有「捨棄現有生活型態」的決心,一旦改變了對世界和自己的定義,你和世界之間所有關聯和行動也會一起改變。不要被「心理創傷」、「外在環境」給限制住,自己當下的「生活型態」可以決定人生。
二、所有的煩惱來自於人際關係
1. 人因自己的缺點感到自卑,是因為有討厭自己的「目的」,這個缺點可以免去自己的「麻煩」或是當成「藉口」。舉例而言,有人為了害怕被人拒絕或出糗,而產生「害羞」、「不擅於言詞」的缺點,而讓自己達成逃避失敗的「目的」。簡言之,自卑感是自己「主觀的解釋」,而非基於「客觀的事實」。
2. 人類的煩惱,全部是人際關係的煩惱。「自卑感」就是對自己的價值感的判斷,人是在無能為力的狀態來到世上,為了擺脫這種無力的狀態,會有普遍的需求與慾望,阿德勒稱為「追求卓越」。
3. 「自卑感」是覺得自己還不夠好的認知,可以成為迫使自己努力成長的催化劑;但「自卑情結」則是用自卑的藉口來否定自己,認為自己就是做不到的而放棄努力,也就是缺乏面對現實跟改變自己的「勇氣」。
4. 有優越感自傲情節的人,通常也有自卑情結。有些人會刻意透過和一些有權威人士、名牌來「展現權威」炫耀自己,其實是在掩飾自己心中的自卑感。此外也有些人會「炫耀不幸」,吸引其他人同情,把自己的軟弱跟不幸當成讓自己「特別」的武器。
5. 要避免以上自卑與自大的情節,就是不要把人生視為與他人的競賽,而是只要跟自己比,不停進步就好。每個人都是不同,卻是平等的存在。把人際關係視為競爭的人,會是幸福的阻礙,因為無法發自內心給予幸福的人祝福。要認為世界上『人人都是我的夥伴』,這樣對世界的看法就會產生變化,從輸贏的框架中解脫,為他人的幸福產生更積極的貢獻。
6. 憤怒分為「私憤」和「公憤」,「私憤」是為了達到個人利害使他人屈服的工具,很快就會冷卻;而「公憤」則是因社會或政治的矛盾與不公義,會長久持續。
7. 人謾罵的目的有兩種:「權力鬥爭」或「引發戰鬥」,落敗的一方會想要「報復」,當事人雙方落到這個階段時,想要解決問題已幾乎不可能。若要避免,當對方挑起權力鬥爭時,就不要隨之起舞。當意識到對方開始挑釁,想引發權力鬥爭時,要盡快從脫身不要回應。
8. 容易生氣的人並不是因為性子急,而是他不知道除了憤怒以外還有其他溝通工具。我們要善用語言的力量跟有條理的語言。
9. 得饒人處且饒人,即使站得住腳也不要刁難對方,一旦確信「我才是對的」時,那瞬間就已經開啟了權力鬥爭。因為一心只想著部要失敗而無法承認錯誤。
10. 事實上承認錯誤、表達歉意、脫離鬥爭,這些都不是挫敗。卓越並非是透過與他人競爭來實現。
11. 人生的任務可分成兩層面:「行動面」和「心理面」。
「行動面」的目標是「自立」和「能與社會和諧生活」。-接納自我
「心理面」的目標則是:「我是有能力的」和「人人都是我的夥伴」。-信任他人、貢獻他人
12. 阿德勒將人生任務(人際關係),分為「工作的任務」、「交友的任務」和「愛的任務」三項。每種人際關係都需要不同的距離與深度。
13. 和不信任自己的人相處,是無法感覺自在,如果想要和睦生活在一起,彼此就必須處於人格對等的狀態。
14. 只要有心,要找出對方的缺點和瑕疵都是輕而易舉,可以輕易找出討厭一個人的理由。因為如此,世界隨時都可以變得險象環生,其他人都可能變成「敵人」。但這只是找藉口來逃避人生任務(人際關係),阿德勒稱此為「人生的謊言」。只有自己能決定自己的生活型態(人生態度),責任不在於別人與環境,一切責任歸屬於自己,要有面對人際關係的「勇氣」。
三、割捨別人的課題
1. 阿德勒認為根本沒必要向他人尋求認同,尋求他人認同是賞罰教育下的影響。我們並不是為了滿足他人的期望而活,而是為了自己而活。
2. 要學會「課題的分離」,人際關係的紛爭,大多都是因為干涉他人的課題所致。要區分是誰的課題,只要思考「因為這個決定帶來的結果,最後會由誰來承受?」如許多父母逼小孩讀書,其實就是涉入小孩的課題。「我們可以把馬牽到水邊,卻無法強迫牠喝水。」只有自己可以改變自己。
3. 越是關係親近的家人,越需要刻意將課題切割開來。要了解「別人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期待而活,即使是自己的孩子也一樣。」
4. 關於自己的人生,我們能做的只有「選擇一條自認為最好的路」,至於別人要對我們的選擇做出什麼評斷,是別人的課題,是無法干預的。
5. 要學會懂得「課題分離」,因為當在意別人眼光和對我們的評價時,就會不斷尋求他人的認同。不要介入別人的課題,也不要讓任何人介入你的,這就是解決人際關係的煩惱方法。面對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,只要做好自己該做的、不對自己人生說謊,至於別人如何評斷或是怎麼看待我們,因為無能為力所以無須在意。
6. 保持適當的距離是很重要的,就像父母跟老師,如果一直緊迫盯人管教過嚴、常常斥責孩子。兩顆心就會產生排斥而漸行漸遠,當孩子有問題就不願意找師長商量事情,反而適得其反。有時候家長為了方便而主動幫小孩做功課、整理衣服讓自己比較輕鬆,這就是介入、剝奪孩子的課題,使孩子失去學習成長的機會。阿德勒說:「沒學會面對困難的孩子,將會閃躲所有一切的困難。」
7. 人際關係也不應該受「回報」給束縛,當「回報」存在於人際關係的基礎上時,就會產生一種「我給你這麼多,你也應該要回報」的心情。我們不能要求回報,也不能受回報的觀念束縛。無論對方採取什麼行動,決定自己該做什麼仍是自己。
8. 為了不被其他人討厭,而追求別人的認同、滿足他人的期待,這樣會需要擔負不必要的責任,要嘛會讓自己太累,否則就是做不到而信用破產,是對自己也對身邊的人不誠實的做法。因此要有「被討厭的勇氣」,不在意別人的課題,才能自由的隨自己的喜好過日子。換言之,「所謂的自由,就是被別人討厭」。變得幸福的勇氣中,也包含了「被討厭的勇氣」。
9. 人際關係的王牌,始終是由我們自己所掌握。別人對我們的感覺、所做的事情,無法改變也無法操控,但我們要怎麼對待、看待別人,是完全由我的自己決定。一旦被認同的需求所束縛,人際關係的王牌就會落在對方手中。
四、「我」並非世界的中心
1. 阿德勒的「個體心理學」是將每個人視為不可分割的個體,不會再單獨分成生理、心理、意識、潛意識來視之。
2. 阿德勒倡導「社會意識」,也就是「共同體」的概念,人們雖然是獨立的個體,但也需要把其他人視為「夥伴」,在「共同體」中產生歸屬感。共同體包含家庭、學校、公司、地區、社會、國家、人類全體。以時間軸來說包括了過去、未來,甚至動植物跟無生物都包含。
3. 「煩惱」跟「幸福」的關鍵,都在於「人際關係」。而「社會意識」就是把「自我的執著」轉變成「對他人的關心」。以自我為中心的人,就是缺乏社會意識,凡事只以「我」為出發點來思考。
4. 抱著「世界以我為中心」這種信念的人,用不了多久就會失去「夥伴」。如果自認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,就不會積極想要參與共同體,因為會認為其他人都必須「要為我做些什麼」,自己根本不必採取行動。
5. 歸屬感並不是待著就可以得到,必須自己主動積極餐與共同體才能獲得。正面迎接「人生的任務」,也就是不逃避愛、工作、交友這些人際關係任務,自己主動向前。所謂歸屬感不是與生俱來,而是要靠自己的雙手才能獲得。
6. 若在一個共同體之中得不到歸屬感,那麼就去「傾聽更大的共同體之聲」,因為有可能小共同體的領導者或是整體氛圍,並不是正確的。不必堅守眼前的小共同體,一定還有其他更大的共同體存在。
7. 若以「人類社會」這個共同體來考量,師長、長輩都是對等的「人類」,當對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時,就算唱反調也沒關係。如果一個人的關係因為唱反調就崩壞,這種關係也沒有維持的必要。擁有「社會意識」的同時,也要保有「自由」。
8. 阿德勒主張:「不能責罵、也不能稱讚。」因為這是種上對下的感覺,是為了操控、介入的「縱向關係」,這是不好的。而「感謝」跟「尊重」才是對等「橫向關係」維持的關鍵,要用鼓勵的「非介入式的援助」,讓他人完成自己的課題。
9. 阿德勒認為人們面對課題時猶豫不前,並非是能力不足,純粹是缺乏「面對課題的勇氣」。人們會因為被他人稱讚反而形成「自己沒有能力」的信念。因為被稱讚是「有能力者給無能力者的評價」。因此不要評價他人,以及避免稱讚及責備。而是多用「坦誠的感謝、敬意或喜悅」來表示。
10. 「人只有覺得自己有價值的時候,才會有勇氣。」當一個人覺得自己對共同體有益的時候,就能感受到自己的價值。因此關心他人、建立橫向關係、用鼓勵的方式,這些都和「我對某人是有用處的」這種實質感受相關,進而感受到自己的價值,產生自信及勇氣。
11. 人只要存在,就有價值。對身旁的人的存在表達感謝及開心。對自己也是一樣,不要以「行為」的層級去考慮,而是以「存在」的層級來接納自己的價值。誠實看待自己與他人的原始樣貌,不要用心中理想的模樣去做衡量跟扣分,而是對於這個人的「存在」及「行為」感到喜悅和感謝,這樣就可以讓自己以及身旁的人感受到「價值」並產生「勇氣」。
12. 人類無法任意切換生活型態,也就是無法「跟這個人是對等關係」,然後「跟那個人有輩分層級關係」,只要跟任何一個人是「縱向關係」,所有的人際關係都會採用「縱向」的方式。如果至少跟一個人建立真正對等的橫向關係,生活型態將會大轉變。
13. 愛和交友都與年齡無關,交友的任務需要一定的勇氣,只要慢慢的拉近距離就可以了。
五、認真的活在當下
1. 阿德勒心理學認為人際關係的最終目的就是「社會意識」。這需要「接納自我」、「信任他人」還有「貢獻他人」這三項。
2. 「接納自我」是在無能為力的情況下,坦然接受那個「辦不到的自己」,並且盡最大努力朝目標前進,不欺騙自己。
3. 用平靜的心,接受無法改變的「這個我」,並對於可以改變的事物,抱持改變的「勇氣」。
4. 若要將「對自己的執著」,轉換為「對他人的關心」,不可或缺的關鍵是「信任他人」。人際關係的基礎不是建立在信用上,而是無條件的信任。要有無條件的信任,才能建立起深厚的關係。信任的相反是「懷疑」,當懷疑對方時,對方瞬間的直覺就會知道:「這個人不信任我」。
5. 只要相信別人,則世界將變得很單純,否則就是有擔保或是有條件的信用關係。只要害怕信任,終將無法和任何人建立深厚的關係。相對的,若能藉著「信任他人」擁有與他人建立深厚關係的勇氣(與他人成為夥伴),你在人際關係上所獲得的喜悅,還有人生中的快樂也會增加許多。
6. 當信任他人時,就是把對方當成夥伴,正因為是夥伴,所以值得信賴。為了「可以安身」,必須接納自我及信任他人,把別人當成夥伴。
7. 社會意識不是光靠接納自我和信任別人就可以得到,還需要靠「貢獻他人」,唯有透過貢獻他人,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價值。這三點與第二章第11點的人生任務之「行動面」及「心理面」的目標可互相呼應。
8. 要真正了解阿德勒心理學,並達到自己生活方式。需要現在歲數的一半時間才夠,所以越早開始,才可以越快有所改變,改變後就可以走在其他成年人前面,當所有成年人都意識到「年輕人超越我們」的時候,這世界將有極大的轉變。
9. 當遇到不講理的人要視為個案,避免用「大家」、「每次」、「全都」這些字眼,這是一種缺乏「人生協調」的生活方式,把一小部分視為整體判斷依據。
10. 工作狂是缺乏人生協調的表現,生活原本就該對家事、養育兒女、交友和興趣都要付出關心,而不是特別專注某一部分。
11. 對人類而言,最大的不幸是不喜歡自己。阿德勒認為只要認為「我對共同體有幫助」、「我對某人有用處」,可以讓自己實際感受到自己的價值,就可以感到幸福。換言之所謂的幸福,就是「貢獻感」。這種貢獻感並非是為了追求他人認同,而是發自內心的想要貢獻,這樣才能算是自由且幸福的人生。事實上真正擁有貢獻感時,則不需要別人的認同,會執著於認同需求的人,表示還沒有社會意識。
12. 人類擁有「追求卓越」的普遍需求,有些小孩為了成為「特別的存在」或是報復,而成為問題兒童造成師長的困擾,又可以顯現出自己的特別。
13. 阿德勒心理學中有一個重要的觀點-「甘於平凡的勇氣」,專注於「當下」,我們的人生僅僅存在於「現在」。人生的旅程,並不是在於「攻頂」那瞬間,而是在於實現的過程。
14. 人生中最大的謊言,就是沒有活在「當下」,而沉浸於過去、不斷張望未來。要相信「我」的力量是無限大的,只要「我」改變了,「世界」就會改變。所謂的世界,就是「我」感受的一切,只有「我」的想法才能改變。
以上就是這本書的重點整理,覺得很多觀點都讓人耳目一新,人生要獲得幸福就必須要有「被討厭的勇氣」,活在當下認真做自己,然後對關心他人並對他人產生貢獻!